人类对自然的初步探索
人与自然的关系,历史悠久。在远古时代,早期人类尽管对自然法则进行了探索,却无法找到根本规律,只能将这些解释为“神的意志”。人对自然更多的是感激和敬畏,所以很多氏族把某种动物或自然事物作为自己的图腾。那时,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很少,某种自然力和生物对人来说是很可怕的。
公元前624年,“希腊七贤”之首,泰勒斯建立了“米利都学派”,开创了西方哲学的先河。力求在宗教神话之外,凭观察思考的方式探讨世界万物的本源,及其运动发展的规律,也因而称为自然哲学家。公元前五世纪,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,提出物质由原子组成,对大自然的研究进入到一个近乎极致的时代;而在中国,老子思想就是以“自然”为核心,提出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已经很惊人的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……
人类对未知世界的探索,由外而内,由内而外,由浅入深,由深入浅,循环往复……,而探索的对象也无外乎人类个体本身和生存的环境,任何物种的发展和文明进步其目的都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生存,适应生存环境,所以,人类社会发展,科学的发展,实际是人类与大自然交互作用的结果。
后来,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,人变得聪明了许多,发现自然界并不像想像中的那么可怕,并发现自然界有一定的运行规律,只要顺应了规律,人与自然就能和平相处,于是,人类文明在不断的进步着,对大自然的认知也随之深入,而人类成为了最会利用和顺城自然瑰规律的物种,成为了世界的主宰。